关于同意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申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6-09 10:06:00
吉中医药函[2020]41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申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你院设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互联网医院管理有关文件加强互联网医院管理。
二、同意你院在医疗机构服务方式上增加互联网诊疗。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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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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